䷽
小過
䷽ 艮下震上
易經:
小過:亨。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
初六:飛鳥以凶。
六二:過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;无咎。
九三: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
九四:无咎,弗過遇之。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
六五: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上六: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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