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名、漢字体、等規則(自分用)
別名表示
两个漢語为区別有序,先中国語以後日本語
如別名的接頭辞是"-",別名的意义較小然而明確的不同
頁名,鏈接的漢字表記,限于自己须命名时
不要最小分詞中混用不同字体
✕漢译 ◯汉译 漢訳 漢譯
複合語的话,日语存在的部分要用新字体写
如日语没有漢字表記,地名、人名等固有名詞就要用简体中文写,但根据日语漢字的部分要用新字体写,例如音译按照日语漢字音(訓読) 作品名
《中文/漢訳題名》或者 日文
日语没有的詞原則用简化字写
例外
输入简化字比新字体或繁体字很麻烦
该詞而成的漢字,不管字体日语也使用,我想用那个字体写来感覚该詞好像原来是日语
啊…这页上規則本来是为了避免这种中文和日文之间的混同,然而我忍不住想把中詞当作日詞使用,并且感覚中文豊富的漢詞愈切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