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論自由
→表現自由
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-全國法規資料庫
第十九條
1. 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。
2. 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;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、文字或出版物、藝術,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,不分國界,尋求、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。
3. 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,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,故得予以某種限制,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,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:
(一)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;
(二)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,或公共衛生或風化。
https://youtu.be/pnXnBVmXUk4?t=1h12m00s
釋字第509號解釋
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,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
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,俾其實現自我、溝通意見、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
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、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
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
https://www.instagram.com/p/Cyn78KpvA3X/
2023-10-20
沈伯洋
以前一般人寫部落格罵人可能引來幾個不滿的留言,但是可以輕易地在後台刪掉,倒也平安。投書可能危險一點,雖然更多人看到,但別人也會用投書的方式公開回應,等於發言的人會被逼著上戰場。但這也是投書的人自己的選擇。
如果開始上電視,雖然言論觸及是幾千倍成長,但是批評者更容易找到發言者在哪裡,所以被批評的危險也倍增,甚至會有實體的威脅。如果還走上政治人物這條路,那當然更不一樣。
至於在網路上,如果追蹤的人越來越多,當然也可以讓自己的言論接觸到更多人,別人當然也更容易找到你,並且加以評論,甚至攻擊。雖然攻擊的量體跟支持你的聲音不成正比,但演算法未必會讓你這樣覺得,如果他決定給你更多的憤怒,那或許你更容易看到攻擊的留言。不過對我來說這就是自己的選擇。
這種不同的風險,這幾年以來跟政黨沒有什麼關係,最主要是跟社群平台什麼時候開始流行有關係,跟演算法什麼時候改變有關係。也跟不同平台不同政黨支持者多寡有關係,至於真實世界在這10年之內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改變,不同意你的人一直都在那裡。
這個風險叫做「被批評的風險」或者「被攻擊的風險」。
至於言論自由,嗯。截圖是我去年寫的,今年感想還是一樣,明明言論自由的問題是在制度性的問題,例如社維法、集遊法。而且如果硬要說的話,真正言論自由的問題是,為什麼有些人的言論就是可以那麼大聲,有些人的言論怎麼樣都沒有辦法大聲。
資本的力量一直以來才是言論自由最重要的課題,這跟一個人被批評的風險高低完全就是在對立面的問題。我以前生平的第一次投書,就是在寫誠品書店言論自由的限制問題,這個問題到現在,也仍然還是問題。
2024-05-21 「表現の自由」の名のもとに誰かの表現が抑圧されるなら、それは「自由な表現環境」と言えるのだろうか | p2ptk.org
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Uk7P3hcOIaM
2023-06-09
功利主義和義務論
網路上的言論自由能到什麼程度?
不行
對他人的攻擊(誹謗)
對自己的攻擊(自殺)
功利主義
結果論
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
精神的幸福和肉體的幸福
什麼時候才是結果?
義務論
因為如此所以應該如此
定言令式
難以理解
為什麼不行?
有人必須犧牲的自由不好
維特效應、Papageno Effect
反覆發言會變為條件反射、降低執行門檻、離脫社群
線上自助會也有一半的人會離開
諮商率也大概如此
仇恨言論
2025-02-18 「あの政治家はバカ」と書き込むだけで家宅捜索、ドイツの言論統制にアメリカ人もショック、ドイツ人の半数が「怖くて政治を語れない」と回答(海外の反応)| かいこれ! 海外の反応 コレクショ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