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騷擾
性騷擾 - 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
性騷擾防治法-全國法規資料庫
一、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,或以歧視、侮辱之言行,或以他法
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
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、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
或不當影響其工作、教育、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
或正常生活之進行
二、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
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、喪失或減損其學習、工作、訓練、服務、計畫、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